Sunday, April 7, 2013


隨手拈來大小事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刊載日期:2008-08-25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「我找到攝影師,她只比我大幾歲,我們談得很來,她還會做禮服喔,比買的便宜許多。」女兒興奮地在電話那一頭說著;女兒的用意是替父母省錢,做媽媽的實在不忍澆她冷水,為了避免傷感情,我提醒她:「談得來,喜歡她,經驗告訴我,恐怕是妳一直在找一位『姊姊』的情結作祟,這跟她是否會做禮服無關,不能匆促決定,還是先拿一件衣服讓她改改看吧。」我們都說結婚是終身大事,婚禮對一位準新娘而言,「絕對完美」是策劃的唯一目標。整整一年,從親朋的邀請、邀請函的設計、布置顏色的調配、場地的選擇、配合婚禮進行的樂曲、舞會的樂隊、伴娘伴郎服飾的搭配、菜單蛋糕的研究,不厭其煩地一試再試,樂在其中。說什麼也沒想到女兒竟然在那麼快樂準備期間告訴我她打算「告」她的攝影師。
原來,女兒預付攝影訂金,但不放心這位攝影師的禮服功夫,要求她將一件稍嫌長的漂亮襯衫修改,沒想到在攝影師的「魔手」下全走了樣;「她沒有照我的要求改衣服,萬一她自作主張地拍攝,我不能讓她破壞我的婚禮。」破財消災吧,何必在這時候惹法庭的事?我本著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的傳統態度勸告,她哪能接受!於是研究怎麼「告」成為那個月的大事,寫告狀,遞告狀,找證人。大日子一到,她胸有成竹地在法官面前自導自演(小額法庭,不需要律師,只有法官、原告與被告),證人都未登場之下,法官即判女兒告訴有理,訂金必須退還原主並得賠償。女兒得意自不在話下,又把這故事貼到她的網頁,朋友們看了直說「要得」,也讓我對小事化大有一番思維。
臺灣的姪女傳來喜訊,她也要面對終身大事,但選擇公證結婚,女兒很納悶:怎麼省略「隆重」的婚禮?昨天姪女傳來她的婚紗照,原來新娘子都是一個樣,不管有沒有排場,婚紗照絕對不能省。讓我想起一位與太太分居多年的朋友曾感慨地說過:結婚儀式一定不能省略,這些繁文縟節雖然瑣碎卻是心理準備的過程,在不厭其煩的磨練下,結婚的心情才進入踏實的階段,婚後面臨公婆的問題時才不會逃避。婚禮上的枝節小事是造就婚姻大事的支柱,也是另類的思維。
四、五年過去了,女兒家廚房櫃臺上擺著一本:維持美好婚姻的七大原則。看來她是進入婚姻的另一個里程碑為著長遠的夫妻關係做準備。前些天我先生服務的跨國公司換一位新總裁,他透過螢幕向全美員工介紹自己,其中「我以家庭為第一,事業排第二。」這句話深得我先生欣賞。負責幾萬員工的總裁,他的職責算是大事,但他有比事業更大的事:家庭,他這樣「大方」的表白,恐怕也讓不少野心滿滿心無旁騖的事業追求者跌破眼鏡吧。另一方面,做為家庭的主婦們,有多少人可以像這位新總裁那樣自傲地說家庭是她一生的大事?前些天在咖啡屋聊天時,我「感性」地說:「生活裡常常只做買什麼菜,做什麼飯的『小』事,很沒意思,有些事跟我商量之後再決定也不遲呀。」他提醒我理財投資是大事,二、三十年來都是我經手的;許多他認為大事的,都是「兩人」商議做決論的;他又說工作上多年的訓練,養成他處理事件時做先後緩急的判斷,如果判斷後的修改只需兩秒鐘,他一向是不做猶豫先把事情解決掉再說;而我,做決定的過程,從來就不是這麼以時間效用做根據的,內心雖已有主張也總是先報備才有行動:於是他認為芝麻的小事先做了處理,我又何必埋怨,難怪他認為我把小事化大了。哈,經他說清楚講明白之後,所有我曾經把化大的小事都小到無事了。
生活上大大小小事豈能以所付的金錢來定論。旅行,尤其是國外旅行,美金四、五千元,兩星期的遊走在平淡的生活裡添加許多變化,可算大事一樁。多位朋友組團遊歐,聽他們轉述旅遊的見聞,話題卻都繞著導遊的身上轉,聽著六、七十歲的男士們「暫時」忘記身分回味當時種種打情罵俏的一點風騷,讓我一時迷糊於大小事顛倒的有趣畫面。唉,機靈的導遊總有一些「技倆」,講一些「笑話」,流露一些「勞軍」的風情,仔細觀察團員的反應而做應變,內心已有主意,十多天旅遊氣氛的大事已在導遊的掌控下,要如何抓住某些特定團員的心,嘿,小事一樁。
 第一次買屋,十幾萬美金的價值對當年的我而言是大大事了。那時愛屋及烏之心擴大到臨街景象的掌控」。隔壁的車子,不停放在他們的車庫,總停在我家門前的路邊,我在窗內享受屋主的滿足時,它成為障礙物體,很不順心,自己不好意思跟鄰居交涉,慫恿丈夫做先鋒;現在回想起來,那真是讓人臉紅的無理糗事。還好隔壁鄰居識大體,對我的要求以小事一筆不來計較,和平相處十年都是他的功德
學開車,怎麼看都是一件大事。開車在技術上有方向盤的操作,煞車的使用,換檔的技巧,路邊停車的訣竅;在社會的規範上有法律的遵守,酒後不開車的節制,遵循交通標誌的體認。這一條條的小規則集合成的大事只為上路之後人人都能平安回家。二00四年,世界衛生組織公佈:中國人民擁有的車輛佔世界車輛的百分之三,但車禍身亡的事件卻佔世界車禍事件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一。《紐約客》雜誌有一文指出:中國的駕車訓練班,不教人如何開車,而是強調在一般人開車的壞習慣下要如何應變。中國各地方的交通規則是隨著開車生手以及交通狀況的改變而改變,非常有彈性。作者Mr.Hessler曾聽到教練傳授「秘方」,指示學生不要使用方向燈,因為閃燈會分散其他駕駛員的注意力。啊,保命的大事,竟是這樣本末倒置來處理,覺得好笑也讓人捏把冷汗吧!
人世間走一回,生死之間,大大小小事豈止萬千?優游其間,有時順心愜意,有時興風作浪,有時戒備作戰,有時息事寧人,有時畫蛇添足,有時八字少一撇。誰說人生不是萬花筒,筒裡看花,千變萬化,新鮮有趣,百看不厭。嗯,有意思。

Peter Hessler said:"In 1996 I had been sent to China as a Peace Corps volunteer, and that was the first time I had lived in the country and studied the language.
After finishing the Peace Corps, I stayed in China as a writer, eventually spending more than a decade in the country." (National Geographic, May 2008. China)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